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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徵求單位:教育部 / 公告類別:計畫徵求公告 ╱ 公告日期:2020-12-22
一、依教育部109年12月21日臺教高(一)字109018366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前於109年12月8日辦理旨揭計畫說明會,說明會簡報如附件1。
三、本計畫係教育部為提升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研究能量之先導計畫,一次核定2年,每案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500萬元,計畫結束後具顯著成效者,可銜接申請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2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
四、本計畫參考「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分類(TCIHSS)」訂有17個人文與社會科學類領域,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每一領域進能提出1案,申請條件如下:
(一)有一定實體空間提供相關成員進行研究溝通協調。
(二)國際表現:
1、所申請計畫領域相對應QS世界大學排名系統學科之次領域,於2018-2020年曾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
2、所申請計畫領域相對應QS世界大學排名系統學科之次領域,於2018-2020年曾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者,不受第3項(學術表現)之限制,但仍應符合第1項(實體空間)條件。
(三)學術表現 :
1、國際期刊論文發表情形:104-108年於InCites分析平臺(Web of Science資料庫)或SciVal分析平臺中(Scopus資料庫),計畫所屬領域之論文發表篇數至少30篇,且相對影響力(InCites為CNCI;SciVal為FWCI)高於0.8。
2、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論文發表情形:104-108年於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所屬領域之期刊論文或專書論文至少30篇。
3、自著專書/專書章節/編著專書發表:104-108年自著專書或編著專書3本以上,或專書章節15篇以上。
五、經費補助原則:
(一)本計畫採部分補助,學校自籌款比率應達補助總額10%上。
(二)補助經費請撥、支用及核結依據「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規定辦理,採統塊式經費方式,得編列資本門及經常門,資本門至多占20%,其餘未盡事宜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六、國際期刊論文表現須自行計算,計算結果及論文清單請併同計畫書報部(論文清單務必包含DOI-數位文件辨別碼、標題、作者、期刊、發表年,以EXCEL檔提供)。論文清單或論文表現計算有困難者,得於110年1月15日前函請教育部委託專業團隊提供協助。
七、教育部計畫徵求說明、摘要表、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4。
八、各校預定研提計畫之領域須先於109年12月25日備文函送(送達)計畫摘要表(每案1份,每份至多1頁)至教育部,惟教育部於說明會中表示,摘要表僅作為統計各校研提之領域及徵詢評審委員之用,不作為實質審查條件。爰請於研提之領域團隊於109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將摘要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校承辦人(yss@ntnu.edu.tw,研究推動組蘇小姐),俾依限函送教育部。
九、本案正式計畫書須於110年1月21日前函送教育部,爰請研提計畫之團隊於110年1月18日(星期一)前將計畫書一式10份及電子檔1份、(含Word及PDF檔)送至研發處研究推動組俾備函送教育部。
十、因本案須編列10%以上自籌款,如於提送計畫前尚未確定經費來源,請先行簽陳鈞長同意提送計畫,並將奉准之簽案影本併同申請資料送至本處,俾依限函送教育部。
本案教育部承辦人:教育部高教司林巧雲小姐,(02)7736-6229
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研究推動組蘇怡瑄小姐,校內分機1326
二、教育部前於109年12月8日辦理旨揭計畫說明會,說明會簡報如附件1。
三、本計畫係教育部為提升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研究能量之先導計畫,一次核定2年,每案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500萬元,計畫結束後具顯著成效者,可銜接申請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2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
四、本計畫參考「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分類(TCIHSS)」訂有17個人文與社會科學類領域,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每一領域進能提出1案,申請條件如下:
(一)有一定實體空間提供相關成員進行研究溝通協調。
(二)國際表現:
1、所申請計畫領域相對應QS世界大學排名系統學科之次領域,於2018-2020年曾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
2、所申請計畫領域相對應QS世界大學排名系統學科之次領域,於2018-2020年曾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者,不受第3項(學術表現)之限制,但仍應符合第1項(實體空間)條件。
(三)學術表現 :
1、國際期刊論文發表情形:104-108年於InCites分析平臺(Web of Science資料庫)或SciVal分析平臺中(Scopus資料庫),計畫所屬領域之論文發表篇數至少30篇,且相對影響力(InCites為CNCI;SciVal為FWCI)高於0.8。
2、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論文發表情形:104-108年於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所屬領域之期刊論文或專書論文至少30篇。
3、自著專書/專書章節/編著專書發表:104-108年自著專書或編著專書3本以上,或專書章節15篇以上。
五、經費補助原則:
(一)本計畫採部分補助,學校自籌款比率應達補助總額10%上。
(二)補助經費請撥、支用及核結依據「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規定辦理,採統塊式經費方式,得編列資本門及經常門,資本門至多占20%,其餘未盡事宜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六、國際期刊論文表現須自行計算,計算結果及論文清單請併同計畫書報部(論文清單務必包含DOI-數位文件辨別碼、標題、作者、期刊、發表年,以EXCEL檔提供)。論文清單或論文表現計算有困難者,得於110年1月15日前函請教育部委託專業團隊提供協助。
七、教育部計畫徵求說明、摘要表、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4。
八、各校預定研提計畫之領域須先於109年12月25日備文函送(送達)計畫摘要表(每案1份,每份至多1頁)至教育部,惟教育部於說明會中表示,摘要表僅作為統計各校研提之領域及徵詢評審委員之用,不作為實質審查條件。爰請於研提之領域團隊於109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將摘要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校承辦人(yss@ntnu.edu.tw,研究推動組蘇小姐),俾依限函送教育部。
九、本案正式計畫書須於110年1月21日前函送教育部,爰請研提計畫之團隊於110年1月18日(星期一)前將計畫書一式10份及電子檔1份、(含Word及PDF檔)送至研發處研究推動組俾備函送教育部。
十、因本案須編列10%以上自籌款,如於提送計畫前尚未確定經費來源,請先行簽陳鈞長同意提送計畫,並將奉准之簽案影本併同申請資料送至本處,俾依限函送教育部。
本案教育部承辦人:教育部高教司林巧雲小姐,(02)7736-6229
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研究推動組蘇怡瑄小姐,校內分機1326
最後修改時間:2020-12-22 PM 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