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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教育部第65屆學術獎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期限請依說明四及說明五規定辦理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徵求單位:教育部 / 公告類別:最新公告 ╱ 公告日期:2020-12-22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17日臺教高(五)字第1090180533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本案申請對象為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資;曾獲教育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申請領域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工程及應用科學」等5類科,依教育部函說明五,由於歷年「人文及藝術」及「社會科學」類科推薦案件較少,請符合領域及申請資格之師長踴躍參選。
三、依旨揭獎項設置辦法規定(如附件2),推薦人(不得自我推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二)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
(四)相關學術領域教授5人。
四、請符合申請資格且擬由本校校長推薦者:
(一)經學院初審推薦,並於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將推薦書(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電子檔光碟並併同檢送英文簡介)及送審著作(含PDF格式電子檔光碟)紙本各1式6份送至本校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進行第二階段外審,審查通過後將另案簽請校長推薦再彙整送交獎項徵求單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各推薦學院一併提供相關領域建議外審委員名單3-5名(須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或同等學術地位之學者),俾利辦理後續外審事宜。
五、因教育部規定各推薦單位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至多以3人為限,爰請符合申請資格且擬由本校校長以外之推薦人予以推薦者,亦於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中午前先電告本校研究發展處承辦人蘇小姐(校內分機1326,以利統計各類科申請人數,並請於110年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備齊申請資料送至研究發展處,俾利彙整報部。
六、檢附第65屆學術獎推薦書中英文版(如附件3、4)各1份,推薦書填表時請依教育部來函說明四注意事項等規定辦理。
七、本案聯絡人:
(一)教育部:周君儀小姐,電話:(02)77365970
(二)本校研發處推動組:蘇小姐,校內分機1326最後修改時間:2020-12-25 AM 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