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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修正「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公告類別:最新公告公告日期:2020-11-30
 一、依科技部109116日科部科字第1090067298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要點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新增第三點:明定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之會議主辦人資格條件,須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

(二)新增第八點第六款:已獲科技部其他補助案之專任、兼任人員、臨時工等協助舉辦研討會人員,在原工作時間內,不得再申請本補助案之經費。

(三)第九點第二款:增訂除註銷申請外,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申請之規定。

(四)第十點第三款:增訂應於會議舉辦結束後三個月內備齊文件函送科技部辦理經費結報,逾期仍未完成者,須自行負擔費用。

(五)新增第十一點第四款: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三、檢附「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最後修改時間:2020-11-30 PM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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