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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臺法科技獎( TheFranco-Taiwanese Scientific Grand Prize)暨歷屆得獎人交流訪問計畫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徵求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公告類別:獎補助公告(校外)公告日期:2024-03-20
 
主旨:​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臺法科技獎( TheFranco-Taiwanese Scientific Grand Prize)暨歷屆得獎人交流訪問計畫申請一案,簽請核示。
說明:​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113年3月18日科會科字第1130016235B號函辦理。
二、「臺法科技獎」係依國科會與法蘭西學院自然科學院簽署之「臺法科技基金協議」辦理;每年雙方共同遴選並頒發獎項予一組致力二國間科學合作研究之法國與臺灣學術團隊,年度受獎團隊可獲獎章及獎金38,200歐元,其後並得以短期訪問方式向國科會申請經費補助,持續規劃及帶動後續之科學交流。
三、獎項領域:自108年起,開放所有領域。
四、科技獎申請/提名條件:
(一)申請人(即候選人):為臺灣及法國之學者共同組成之研究團隊;臺方學者需具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資格。
(二)推薦人資格:
1、中央研究院院士(必要)
2、自然科學院院士(必要)
3、臺法科學基金過去得獎人(選擇性)
五、申請案須由兩國合組團隊之臺灣與法國主持人分別向國科會及法方自然科學院提出才算成立。臺方申請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由任職機構備函檢附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遞交至國科會。
(二)推薦人:請於113年6月19日前將該件申請案之推薦信函同時寄交給國科會及自然科學院承辦人(紙本郵寄或掃瞄成PDF檔後以電子郵件寄送)。
六、歷屆得獎人交流訪問:歷屆得獎人(團隊)得向國科會申請短期(一般為一星期)交流訪問之差旅費用,每年約5-8件訪問案。
七、其餘徵求細節及申請表格式請參考附件。
最後修改時間:2024-03-20 AM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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