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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及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相關研究發展成果運用規範事項

公告單位:產學合作組 ╱ 徵求單位:國科會 / 公告類別:最新公告公告日期:2024-02-19
 
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及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相關研究發展成果運用規範事項一案,請查照轉知。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113126日科會生字第1130004206B號函辦理。

二、國科會來函略以,該會專題研究計畫相關研究發展成果,應依國科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本校就計畫研究發展成果,應負管理及運用之責,爰予重申,請師長於運用研究發展成果時,需依據本校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透過本校行政作業程序辦理。

三、另若屬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則應依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在未獲得該會書面同意前,不得在利用研發成果時(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或商品或服務之公開行銷、推廣或廣告文宣等),引用該會之名稱、會徽或其他表徵;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表示該會與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之計畫執行機構及合作企業有任何關連。

四、檢附國科會來函及本校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如附件。

五、本案已於11327日以師大研合字第1130003654號函轉知本校各單位(如附件,公告本校電子公布欄)

六、本案承辦人:研發處產合組董怡伶小姐(分機1336)
最後修改時間:2024-03-01 AM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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