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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徵求單位:國科會 / 公告類別:計畫徵求公告公告日期:2023-12-27
 一、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及指導教授之資格如下:

(一)  學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 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2. 公私立專科學校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二)  指導教授:

1. 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 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三、學生及指導教授除應符合第一項資格外,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四、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五、研究期間自每年七月一日起至次年二月底止,計八個月。

六、研究計畫範圍為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 該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七、11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詳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

八、檢附「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科會11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含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及「113年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流程」各1(如附件)

九、申請期限:本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人請於113222(星期四)上午8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系所於113222(星期四)中午12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俾利依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十、聯絡方式:

(一) 國科會聯絡人:

1. 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568

2.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3. 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研推組鑑家慧小姐,校內分機1325E-mailjasmine2415@ntnu.edu.tw
最後修改時間:2023-12-27 PM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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