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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推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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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0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徵求單位:教育部 / 公告類別:計畫徵求公告公告日期:2020-12-23
 一、依據教育部1091223日臺教資()字第1090181085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旨為鼓勵大專校院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合作,開發符合中小學教學使用需求之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VR)教學應用教材,藉以發展國內自製教材,支援中小學課堂教學應用,並培養大專校院開發人才。

三、開發範疇:

(一)本計畫所稱虛擬實境(以下簡稱VR),係指製作VR媒體型式的數位科技教材,可以融入課程教學使用,讓學習者模擬體驗與演練過程,或能幫助提升理解與學習效果。

(二)每一教材應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範圍,製作具備科目課程章節的1個完整的學習概念,內容須以符合國中自然科學領域之生物、理化科目或高職專業證照課程,並對學生的探究實作及創新思維之學習能力培養有助益。

(三)教材軟體以支援互動性教學或學習類為佳,內容能支援高層次認知;應能具備模擬功能;以學生自學版為主;且有學習歷程紀錄機制;開發之VR教材須支援2個不同廠牌版本的VR頭盔版(一體機規格優先)1個電腦版,且內容須一致。

四、本案由大專校院專業系所提出計畫申請,中小學提出教學應用與教材開發需求,大專校院專業系所負責課程教材設計製作;且由大專校院專業系所與中小學合作進行開發之課程教材試教及學習成效評估:

(一)大專校院計畫主持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相當資歷人員擔任,需為申請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

(二)中小學教師顧問團:成員為中小學教師,至少邀請2位參與,協助規劃、課程試教及學習成效評估等工作。

五、申請規定:

(一)由大專校院專業系所為單位提出申請計畫,每計畫開發1項教材為原則,每校以申請2個計畫案為限,須由學校正式備文,於110122(星期五)前郵寄至總計畫單位(收件地址:25137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教育館ED203/信封註明申請「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電子檔案請寄送至cvlab.ed@gmail.com信箱。

(二)本案因每校以申請2個計畫案為限,擬請有意申請之單位於11018(星期五)中午12點前先電告本處承辦人,屆時如超過申請件數則另案辦理校內審查作業。

六、其餘申請細節請見「教育部110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如附件)及計畫網站(網址:http://moevrar.tku.edu.tw/)

七、聯絡人:

()計畫聯絡窗口:淡江大學VR/AR教材開發推動及示範計畫劉玉儀小姐,聯絡電話:(022621-5656分機3652、電子郵件信箱:cvlab.ed@gmail.com

()本校承辦人:研發處推動組蘇怡瑄小姐(分機1326)
最後修改時間:2020-12-23 PM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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