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0年12月14日海綜研字第1090013721號函辦理。
二、依據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申請補助相關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非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研究生,並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推薦者。
(二)補助原則: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
(三)補助項目:符合海洋委員會110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相關範疇者,優先核予補助。
(四)執行期程:自簽約日起開始執行,申請者應陸續提交期中報告、期末報告及全案成果報告,並於本年12月5日前完成核銷作業。
三、申請程序:本研究計畫以各校為統一收件窗口,海洋委員會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爰請有意申請之學生先將申請書、研究計畫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送至所屬系所,並請各系所協助填具所屬學生申請名冊,連同申請文件於110年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送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彙整,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補助案件無論核准與否,所送申請文件概不發還。
四、申請者請務必確保計畫執行完成之年度可行性,應屆畢業者(如大四生/碩二生等)請審慎評估畢業後仍可持續完成該計畫,再行提出申請,以免資源浪費。核准受補助者如無正當理由自行申請契約終止,將列入次年海洋委員會審查同一學校學生申請補助之參考依據。
五、檢附海洋委員會來函、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0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研究計畫書範本及申請名冊各1份。
六、本案另以師大研推字第1090046127號函轉知各單位。
七、承辦人員:
(一)海洋委員會:劉怡伶小姐,聯絡電話:07-338-1810分機261123,電子信箱:u92150@o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