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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本校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經費結報、研究成果報告繳交及經費報支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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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一)國科會為加強該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經費結報及研究成果(含期中進度、期末及出國心得)報告管理,101年12月6日函示逾期未辦理致計畫未完成結案者,不再核給專題研究計畫且將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置,除追繳個別計畫部分或全部管理費外,亦將因此調降學校下年度補助計畫管理費比例。 為避免影響計畫主持人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及維護本校權益,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完成計畫經費核銷作業,逾執行期限滿五個月未完成者,將不再受理經費核銷,請計畫主持人儘速於國科會線上系統辦理經費報銷並檢附「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及「經費支出用途變更彙報表」,俾利本校向國科會發函辦理經費結報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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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 | 研究推動組 |
最後修改時間 | 2023-05-12 PM 3:10 |